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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等各项指标基础上标示的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是向消费者公布商品价格和服务的一种方式,也是商家进行价格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一种方法。
然而,在市场交易中,明码标价常常异化为明码标“假”,这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对明码标“假”,我们身边一些消费者选择“默默忍受”。他们所以不愿走消费维权之路,或因为怕麻烦,或因为怕维权的成本过高。事实上,他们的担心也并非都是多余的——民间就有为“追回一只鸡”,要颇费周折“杀掉一头牛”的说法。显然,一些消费者不愿维权的态度,既有害于自身,也容易纵容无良商家的侵权行为,导致无良商家侵害更多消费者,恶化消费环境。
治理明码标“假”乱象,社会在行动。每年“‘3·15”前后,很多地方都开展宣传活动,开启民智,唤醒维权意识;不少网站还搭建起“随手拍”平台,让消费者拍照,将明码标“假”的商品上传微博微信,促成维权;传统媒体也纷纷联手微博微信,为消费者搭建新型维权平台,共治明码标“假” 乱象;而打击明码标“假”,促成消费维权的成功案例,又挽回了消费者维权的自信……这些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明码标“假”者的气焰。
今年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令消费者对治明码标“假” 乱象充满美好期待。 笔者以为,要切实减轻消费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令消费者在消费损失较少时也勇于维权。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尽可能缩短消费者维权的程序,减少消费者维权的麻烦,降低消费者维权所需的费用;要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折不扣落实消费侵权的赔偿额度,让明码标“假”者付出沉重代价,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