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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台风“暹芭”触发湛江市巨灾指数保险,经承保机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确认触及巨灾理赔条件,我市获赔付金额1020万元。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工作,自2015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批巨灾保险试点单位以来,不断进行巨灾保险的实践探索,每年通过财政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指数保险。7月2日,台风“暹芭”最高风速达到35米/秒,触发我市投保的“湛江市巨灾指数保险”12级台风巨灾框的赔付条件。市财政局及时向承保机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报案并申请保险赔付。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湛江市巨灾指数保险”是基于湛江市台风频发的气候特点,以台风路径点落在约定的巨灾框区域内、最大台风风力达到或超过阈值,即可触发相应标准保险理赔金额的险种。实施巨灾指数保险,有利于我市在受灾后快速获取赔偿资金,对提升我市抗风险能力,辅助灾后重建等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台风“暹芭”过后,市财政、气象等部门主动加强与承保机构联动,经与广东省气候中心计算确认巨灾保险台风指数,7月4日,承保机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确认触及巨灾理赔条件,当即将保险理赔款1020万元送至市财政局。赔付资金由市统筹用于抗灾、赈灾、救灾等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有效发挥农业保险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保障功能,充分运用巨灾保险理赔资金,并结合财政预算应急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等资金,迅速开展台风灾后重建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服务应急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平滑财政资金波动中的重要作用,让巨灾保险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