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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于7月1日完成,共向533554名缴存职工派发约2.92亿元利息,同比增长9.21%,人均546.97元。利息直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计息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量和增量存款利率统一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率为1.5%)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缴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按照规定用途进行提取外,还有利息收入,这既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增值保值。
该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湛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自助查询机、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粤省事等方式,查询本次计息及个人账户余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