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6月23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促进我市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7月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方案》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落实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环境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实施方案》对落实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环境治理责任作出了具体要求。
在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方面,通过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问题整改。
在健全企业责任体系方面,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依法及时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在健全全民行动体系方面,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民间河(湖)长等环保监督员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倒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解决。
健全海湾环境治理体系
结合我市是海洋大市的实际,《实施方案》在对应细化国家、省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海湾环境治理体系的内容。
在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严格落实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围填海,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构建县(市、区)、镇(街)、村三级巡查监管体系,及时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等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积极发挥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的保护修复、维护红树林生物多样性。
《实施方案》突出蓝碳生态系统价值,将加大红树林蓝碳碳汇项目开发力度,推动蓝碳交易。发挥蓝碳生态系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挖掘红树林等滨海湿地蓝碳在碳减排中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蓝碳生态系统的价值。开展海洋碳汇试点监测,探索建立关键固碳因子的遥感反演模型,实现湛江市海岸带固碳量遥感动态评价。
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实施方案》中也有涉及企业、个人环境信用信息的相关内容,包括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推动个人诚信建设等。
未来将强化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落实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排污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依托“信用广东”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进一步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企业严重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诚信记录,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信息也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鼓励市场主体对环境领域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38项重点任务分工细责任明
《实施方案》还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分工表,制定形成38项重点任务分工,分别明确改革措施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压实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许建平表示,202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加大生态环境支撑保障力度、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其中,在支撑保障方面,将加强完善生态环境数据中心系统平台建设,做好“用大数据支撑、用大数据监管、用大数据决策”文章,全面推进环境治理的数字化转型。
“我局将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许建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