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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醉驾入刑”的第11个年头,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除了会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之外,还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盯梢的对象。近日,霞山警方破获一起“碰瓷”醉驾司机的敲诈勒索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超。
2022年年初的一天,凌晨3时许,在霞山区绿塘北9路与绿塘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刚启动,向左转动方向盘,就撞上了另外一辆从左侧缓慢驶近的小车。
“哎呦,你喝酒了!不赔钱我就报警!”事故发生后,被撞一方的驾驶员陈某超和朋友下车,张口就向对方驾驶员陈某索要5万元赔偿费。陈某低声下气地请求对方私了,但又表示拿不出那么多钱。对方经谈判未能达成协议,陈某超于是报警。
接警后,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霞山大队民警迅速赶到,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对驾驶员陈某进行抽血检测后,确定陈某属于醉驾,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调查中,交警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碰撞,而是一起有预谋的“碰瓷”。
霞山交警大队于是将该线索移交霞山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立案侦查。经查,案发当天凌晨1时许,陈某酒后驾驶他人小车送朋友回家,由于担心酒后驾车被查,便专挑小路行驶。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驾车经过霞山区绿塘路北9路和华信路路口时,凑巧与陈某超驾驶的小车“狭路相逢”,眼尖的陈某超借助汽车远光灯照射,看到陈某面红耳赤,当即断定其喝过酒。陈某超的小车内顿时热闹起来,车上人商定:待把其中一位朋友送回家后,再回头去找陈某驾驶的小车,伺机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陈某酒后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一笔钱。
当天凌晨3时许,陈某超驾车经过一番寻寻觅觅,终于在霞山区绿塘北9路与绿塘路交叉路口发现了陈某驾驶的小车,并赶在陈某驾车左转之际驶上前与其发生碰撞。
新村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于近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超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超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湛江警方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道路公共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车过程中如遇到疑似“碰瓷”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