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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共172项,其中,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共134项,第五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33项,第五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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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其中,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分为Ⅰ类项目和Ⅱ类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对Ⅰ类项目计划给予经费补助。Ⅰ类项目补助经费分3年下达,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总量酌情调整;相关部门和地方对项目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每个项目计划给予经费补助,补助经费分3年下达,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总量酌情调整;相关部门和地方对项目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