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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律师费用由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不付会怎么样?

2023-05-09 16:36:24 来源:法务网

民事诉讼的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可能许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自己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其实并不是所有诉讼都是这样的,他们在咨询律师过后,往往会得到否定的答复。这是因为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该项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在诉讼前有通过合同等书面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但凡事总有例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具体列举和分析如下: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5、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律师费诉讼费不付会怎么样?

一、不同案件类型,收费标准不同。

非财产类一般按件收费,金额不高,比如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如果是财产类案件,则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不足一万的,每件50元,超过1万至10万的部分,按照2.5%缴纳……分段缴纳比例也不尽相同,金额越高,比例越低。超过2000万的部分,按照0.5%缴纳。

如果调解结案、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诉讼费减半收取。

二、诉讼费谁来付

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如胜诉,则由被告承担。

如果原告仅部分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即部分胜诉,部分败诉,那么诉讼费将由原被告分摊,判决书中会对各方承担金额进行载明。

按目前实务操作,原告胜诉后,待判决书生效,原告即可申请退费,诉讼费将直接由法院退还给原告,无需进入执行程序。也就是说,法院退还诉讼费后,被告是否缴纳诉讼费,将由法院去追讨,风险无需原告承担。

三、原告垫付不起怎么办

起诉后,原告应当在收到法院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纳,将按撤回起诉处理。

如果确实无力缴纳诉讼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包括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诉讼费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那么,什么情况申请司法救助能获得支持呢?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6条、第47条之规定,生活困难的应予减交,减交比例不低于30%;接受法律援助的,应予缓交。

申请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再来说说律师费问题。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聘请律师。

案情简单、标的额不大的,当事人可自行处理诉讼。涉及材料不会书写、法律规定不详的,可考虑委托律师代书、咨询,以此来节约聘请律师的成本。

如果实在需要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

另外,如果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起诉时可将律师费成本一并主张。此时如果仍然付不起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收费方式,前期只缴纳部分基础费用或风险代理。至于成与不成,就看律师对案件回款风险如何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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