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流程和期限是什么?
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还规定了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程序。因此,民事诉讼案件流程包括: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相关法律也规定了每个阶段的审理期限,具体审理期限如下:
1、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3、对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对裁定上诉的二审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5、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6、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7、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8、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
9、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同上述第1条;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同上述第
3、4条,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1
0、发回重审案件,原审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组合议庭,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可以上诉;原审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对判决的审理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审理30天内审结,二审为终审,不能上诉。
到法院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民事起诉需要的手续是:
1.提交诉讼状,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2.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3.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4.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
5.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起诉需要的材料是: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等;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