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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2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市40个渔港全部落实了“港长制”,22个重点渔港设立了海洋综合执法中队,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港长,设置渔港联合执勤机制,落实渔船网格化管理和跟班生产制度,落实港长管人管船管安全责任。
据统计,全市建有渔港40个,约占全省(123个)的1/3,在册渔船7910艘(全省3万艘)。我市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按照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美丽渔港、产业渔港标准,2022年完成4个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包括湛江湾、遂溪-廉江、雷州、徐闻渔港经济区。
为了提高渔船安全生产水平,目前我市7910艘在册渔船全部安装AIS船位终端或北斗终端定位管理系统,利用中央渔业发展资金支持渔船和船用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将老旧渔船更新改造为安全节能环保新材料渔船。
为了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我市按照《湛江市涉渔“三无”船舶处理意见》,全市共纳入乡镇(街道)登记备案管理18531艘乡镇船舶,并要求安装AIS船位终端或北斗终端定位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渔船安全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