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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水市区新一期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已吸引84户家庭参与,预计满足市场近1万平方米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与此同时,丽水各地正积极谋划属地行动,“以旧换新”正从市区试点向县市扩展,成为激活本地住房消费、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股新动力。
丽水城区风景图
市民徐先生是报名者之一,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期间,他用名下位于老城区的一套旧宅,置换了城东新小区观湖轩的一套新房。“旧房总价能抵新房价值的80%,很划算。”徐先生表示,周边学校、医院、商业配套齐全,居住品质将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
与第一期“以旧换新”活动相比,本期政策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旧房总价抵扣新房价值的比例从70%提高至80%,有效降低了居民的换房门槛。市城投置业(实业)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汤正介绍,活动期间陆续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其中上班族占绝大多数,亦有部分个体经营者,“改善居住条件、优化资产配置是主要动因”。
政策层面,“以旧换新”并非单一举措,而是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部署中的关键一环。今年我市印发《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快住宅品质提升,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4月底,《丽水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正式出台,从设计流程、指标体系、配套设施等多维度引导建设更高品质住宅。
根据规则,换房群众可用一套或多套旧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房、车位及储藏间;旧房总价扣除车位、储藏间全额抵扣部分后,剩余价值不超过所购新房总价的80%。旧房收购范围覆盖三个指定区块内房龄10年以上的住宅,新房则涵盖市属国企开发的泊云庭、观湖轩、湖畔山居、江上春风居等多个楼盘的未售商品房。
“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稳步释放,既让市民‘住更好房’的需求有了更坚实的落点,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持续向好的内生动力。”市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傅碧红表示,将持续推进“以旧换新”行动,助力更多家庭实现美好居住愿景。
来源:源新闻 叶辛 季鑫 雷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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