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必须符合289文件规定的“资本公积金”的规定,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要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实收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实力。因此,许多企业都会选择适当的时机以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把企业拥有的第二资本转为实收资本。 也有些行业的企业把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是为了提升企业经营资质的需要。企业资质提升后,意味着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