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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刚上班的赤坎法院法官莫凯程打开案件材料收件箱,一面“执法有道,妙手如神”的锦旗赫然呈现眼前。正当他疑惑时,工作手机里申请执行人卢某打来了一通感谢电话……
事情还得从2022年1月18日说起。当天凌晨,卢某和罗某某家楼下的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档口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卢某和罗某某的房子大面积受损。根据消防救援单位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岑某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档口电气线路短路引燃物导致火灾。卢某、罗某某与岑某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卢某、罗某某向赤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岑某向卢某、罗某某赔偿财产损失及支付鉴定费等。判决生效后,岑某却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卢某、罗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岑某却仿佛人间消失般,找不到踪迹。2022年10月,赤坎法院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等发出查询通知,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2023年2月份,恢复案件辗转来到莫凯程手上,莫凯程首先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恢复执行申请书上关于本案新的财产线索是否真实存在,并根据多次的走访、调查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岑某。
“那场火灾后,不仅祸及楼上邻居,我多年经营的修车档也化为乌有,我并非不想赔偿,而是如今一家人的生计只靠我一人务工,生活压力太大。”面对来访的法院干警,被执行人岑某禁不住真情流露。
“如果不能一次性还清,那么分期赔偿能否接受呢?法院愿意帮助执行双方协调。”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莫凯程从法理和关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展开劝导。最终,双方均同意分期支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46000元的款项结清本案应付的赔偿款,分四期结清,目前申请执行人已收到首期案款40000元,剩余的6000元将在2023年10月之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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