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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超标两轮电动车临时牌2023年7月31日过期,后续是重新续期还是要上黄/蓝牌才能上路?8月1日起超标两轮电动车新规是怎么样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2020年8月1日施行的《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三年过渡期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之规定,湛江全市2023年7月31日后将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又根据《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违者将面临一千元罚款处罚。
根据2001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外地摩托车进入市区的公告》和200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湛江市限制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内容,明确禁止湛江市区籍以外的其他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中心(赤坎、霞山、经开区建成区),并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所以根据目前的规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以在湛江市区中心行驶,在湛江市区中心以外行驶则不受影响。另外需要注意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员是需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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