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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市民罗某山将一面写有“兑现胜诉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廉江市人民法院,以表感谢。
2013年4月,被告人罗某和被害人罗某山等人因伤药费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后双方发生扭打,导致罗某山受伤。后廉江法院一审判决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连带赔偿损失30.36万元给原告人罗某山。
然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罗某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罗某入狱5年,没有经济收入,出狱后常年在外地打工,而且罗某有意躲避执行法官,案件陷入困局。
在获得被执行人罗某在家这一重要线索后,今年3月8日傍晚,廉江法院干警将被执行人罗某带回法院。执行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积极做思想工作。当晚,罗某因血糖高出现不适,凌晨1时许,法院干警带罗某前往医院诊疗,并按医嘱照顾罗某吃了降压药。罗某被法院干警的温情所打动,转变态度,决定举全家之力筹款履行完毕执行款。3月9日下午,罗某最终筹够了案款送到法院,当场交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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