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增值税优惠?
●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其中,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扣除以后的销售额作为判断是否免税的标准,如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0年3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注册地在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注册地在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票开具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征免税政策和购买方要求,自行选择开具3%或1%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栏标注为“免税”的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照发票上对应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且符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